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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政管发[2005]12号
签发:马安全
各县区政务大厅、各分中心,驻市政务大厅各单位:
现将《部门领导轮流值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部门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一、为了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加大窗口直接办结的比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门的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指导窗口的各项工作,每周固定一个工作日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
三、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授权,对现场可以办结的一般事项,要充分授权于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谁签字谁负责。
四、对确需单位一把手或分管领导审验把关的事项,各部门要结合自身情况,确定一个固定工作日,由部门领导轮流到市政务大厅现场办公。
五、除需回原单位研究论证或现场踏勘的事项外,其他事项都要在窗口当场受理、即时办理、领导把关、现场办结;对需转回原单位运作的事项,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结。
六、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领导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在固定工作日现场办公。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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