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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政管发[2005]11号
签发:马安全
各县区政务大厅、各分中心,驻市政务大厅各单位:
现将《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个窗口对外制度
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各窗口部门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都要进入市政务大厅,统一受理、集中办理。
三、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需由各窗口单位内设的多个科室办理的,各部门都要集中到市政务大厅统一受理行政许可(服务)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四、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后,按照各单位的操作流程内部运转,不得让申请人参与其内部程序,不得“两头受理”。
五、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能即办的要即办;不能即办的,机关内部各科室要协调配合,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结,不得让申请人再到各机关到处跑;需现场踏勘的事项,要主动与申请人提前联系,踏勘时不得接受申请人的宴请或馈赠。
六、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办理后,要返回到市政务大厅,由窗口工作人员主动统一送达,“一个窗口”进出,不得让申请人再到各机关索取,不得借机谋取其他利益。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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