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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名称

服务内容

办事程序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一)

房屋权属登记(核准)

1、申请、收件、受理;

2、初审、现场

查 勘、初审        意见;

3、复审、复核

意见;

4、审定、收费

发证;

5、立卷归档。

A:房屋所有权总登记

1、房屋所有权总登记申请书;

2、加盖“大同市房产管理局房产面积测算成果备案专用章”的《大同市房产面积测算成果备案登记表》或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

3、营业执照;

4、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6、竣工验收(包括综合验收)合格证;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注:房地产开发单位已进行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备案的仅需提供大同市房产管理局核发的《大同市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备案登记表》。

B:房屋权属注销登记

1、房屋所有权、房屋共有权、房地产他项权证书;

2、权利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印鉴、免冠彩色近照1张,代理人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和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3、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终止、原权属证书遗失等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文件。

  收件后符合条件的30日内登记发证(注销登记15日)

收取房屋权属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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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办事程序

申 请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一)

房屋权属登记(核准)

1、申请、收件、      受理;

2、初审、现场          查勘、初审意      见;

3、复审、复核

意见;

4、审定、收费

发证;

5、立卷归档。

C: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1、权利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印鉴、免冠彩色近照1张,代理人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和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2、权利人名称变更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房屋现状变更(街道、门牌号、房屋名称、面积增减、翻建等)的提交有关机关的证明文件;

3、房屋权属证书。

D:房屋他项权登记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印鉴、申请人免冠彩色近照1张,代理       人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和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2、房地产权属证书;

3、可以证明权利人有权设定他项权的文件与证明资料和可以证明      设定他项权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具体:

第一种:个人抵押登记。

1、借款合同、抵押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

2、房屋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书面证明(含配偶)、户口薄;

3、保证人有效承诺书(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为同一人除外);

4、评估机构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或商品房购房发票;

5、抵押登记申请书;

6、他处住房的有效证明。

收件后符合条件的30日内登记发证(注销登记15日)

收取房屋权属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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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办事程序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一)

房屋权属登记(核准)

1、申请、收件        受理;

2、初审现场

查勘初审意        见;

3、复审复核

意见;

4、审定收费发        证;

5、立卷归档。

第二种:全民所有制企业抵押登记。

1、借款合同、抵押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

2、房屋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书面证明;

3、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单位出具的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件;

4、保证人有效承诺书(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为同一人除外);

5、评估机构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6、抵押登记申请书。

第三种:集体所有制企业抵押登记。

1、借款合同、抵押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

2、经职代会批准、主管单位备案和房屋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书      面证明;

3、保证人有效承诺书(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为同一人除外);

4、评估机构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或商品房购房发票;

5、抵押登记申请书。

第四种: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1、借款合同、抵押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

2、董事会、股东会议和房屋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书面证明;

3、保证人有效承诺书(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为同一人除外);

4、评估机构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或商品房购房发票;

5、抵押登记申请书;

6、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房地产抵押的有关规定。

收件后符合条件的30日内登记发证(注销登记15日)

收取房屋权属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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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办事程序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一)

房屋权属登记(核准)

1、申请、收件、受理;

2、初审、现场查勘、初审意见;

3、复审、复核意见;

4、审定、收费、发证;

5、立卷归档。

第五种:预购商品房贷款(个人住房按揭)抵押登记。

1、商品房购房发票或交款收据;

2、商品房购房合同;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4、借款合同、抵押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5、贷款银行的授权委托书。

第六种: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1、土地使用权证书、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或已交纳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2、建设用地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达到20%以上)、     施工进度、工程竣工的日期以及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证明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收件后符合条件的30日内登记发证(注销登记15日)

收取房屋权属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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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办事程序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一)

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备案

1、申请、收件受理;

2、初审、查勘、       初审意见

3、复审、复核、意见;

4、备案、登记;

5、立卷归档

1、大同市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备案登记表(房地产开发单位报送);

2、加盖“大同市房产管理局房产面积测算成果备案专用章”的《大同市房产面积测算成果备案登记表》或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6、竣工验收(包括综合验收)合格证;

7、银行出具的维修基金缴交证明及维修基金缴交明细表;

8、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登记表;

9、《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两书)备案登记表;

10、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资料及产权说明;

收件后符合条件的15日内备案登记

不收费

房产面积测绘成果备案

1、申请、收件

受理;

2、审查;

3、备案、登记;

1、《大同市房产面积测算成果备案申请书》(测量单位报送);

2、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

3、房产面积测算委托书;

4、测量单位二级检查记录资料(复印件);

5、委托测量单位组织实施验收文件资料;

6、实施房产面积测算的测量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7、实施房产面积测算的测量员上岗资格证复印件。

收件后符合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备案登记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