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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大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依法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大同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中国大同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sxdt.gov.cn;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市信息化管理中心;时间:2008年5月1日起:联系电话:0352--7559572    6106883。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地址:市政务大厅五楼;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2--7559572 0352--6106883传真号码:0352--7559572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该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该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下图(附后)。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认为该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 6033727

传真号码: 6023091

通讯地址: 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

邮政编码: 037044

接待投诉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