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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彦波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会上要求
坚持标准 强化管理
严格执法
3月17日上午,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第三次会议在市政府后二楼会议室召开。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耿彦波要求,环境综合整治要坚持标准、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印主持会议。市政府秘书长韩美山参加会议。
耿彦波在听取了城区、矿区、南郊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指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3周以来,全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违章建筑拆除、环境保护等都有明显成效,但与综合整治的整体要求、标准还有一定距离,还需进一步针对问题,深化工作。他强调,第一,环境卫生要坚持标准。具体讲就是清扫保洁要干净,时间安排要合理,清扫要实行“双班制”,延时保洁要落到实处。第二,垃圾清理,清运要彻底。每天实行两次清运,三次保洁,同时,要注意认真清理长期堆放的施工废土、杂物。第三,设施、设备要到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垃圾处理厂的建设由市里负责,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由区里负责,要尽快购置一些必需的清洁设备,垃圾箱的设置不仅要到位,还要能够体现城市文化。第四,管理标准要统一。广告、临时建筑的审批一律要停止,今后由规划局一家负责审批,要坚决取缔软体广告,马路两边再不能设置摊点、摊位,决不能以牺牲城市形象为代价。第五,市容执法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到管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明确责任,责、权、利要统一。第六,违章建筑的拆除要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同时要高标准搞好下一步规划。
高印在会上指出,要结合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整治的领导力度和落实力度,特别是要在整治的效率和质量上下功夫。要加大城市管理制度改革的力度,扎扎实实搞好城市管理。各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让全社会都理解、关心、支持综合整治工作,社会方方面面要形成合力,把综合整治向纵深推进。
(政务信息办公室)
灵丘县新农村建设重点打造“四种类型”力求“五个突破” “四种类型”:一是城市商住小区型。2008年将建成东关、西关、王庄3个总计18万平方米的高档次、功能设施齐全的城市新型农村商用住宅,使“城中村”农民享受城市人的生活。二是生态旅游度假型。充分利用南山区气候温和、植被好、水源足、景点多的比较优势,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加快新农村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做强做精“山”和“水”两张“名片”,为旅客打造上北泉、下北泉、花塔、刘庄、杨庄等可吃农家饭、可接受革命教育、可赏景、可休憩的“塞北江南”新农村。三是移民型。在继续建设好南淤地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支洼移民新村的建设。四是示范型。立足于南山区、北山区、平川区气候条件和自然条件各异的实际,把上北泉、下北泉、上关、张湾、清泥涧等10个村建设成全县示范新农村。“五个突破”:一是在村容村貌建设上求突破,抓好新农村的绿化、美化、净化等工作。二是在基础设施配套上和公共事业发展上求突破。围绕“四化四改”和“五个一工程”内容,通过实施街巷硬化、亮化和完善休闲健身场所、文化室、卫生所、标准化学校和便民服务店的配套设施等,使农民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新成果。三是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求突破。通过开展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妯娌等评比活动,不断匡正新农村的社会风气;通过开展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等活动,不断密切干群关系。四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结对帮扶上求突破。五是在提高农村干部素质上求突破。
(灵丘县政府)
大同县深入推进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 大同县是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县,在工程建设中,共实施退耕还林项目20.3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1.3万亩,配套荒地还林9万亩,全县退耕农户达到8672户。
为了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例,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同县根据国务院〔2007〕25号文件和省、市等上级部门安排,编制了《大同县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中,对退耕农户基本粮田建设、退耕区域农村能源建设、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后续产业发展,生态移民、家畜舍饲圈养、退耕还林地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划。通过规划的实施,确保国家专项资金的合理运用,确保退耕农户生产、生活不受较大的影响,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同时,为了将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到广大退耕农户,大同县利用县报转载、广播电视、街头文艺活动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2007〕25号文件精神和省退耕办《致全省退耕农户的一封公开信》,使全县退耕农民对国家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的补助年限、补助标准、兑现时间、兑现程序、兑现办法等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力推进了全县的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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