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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立祥在全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动员会上强调
精心组织 突出重点
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9月27日,我市在大同宾馆西会议厅召开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动员会。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丰立祥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及时出席会议。副市长郝月生主持会议。
丰立祥指出,2006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的具体部署,组织开展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反弹的势头,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规范我市土地管理秩序和改善土地执法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保证作用。但是我市目前土地管理面临的形势还很严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仍时有发生,特别是有些单位以新农村建设、国家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等名义不履行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先占后批或边占边批,给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的通知精神,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全力做好这次专项行动工作。
丰立祥强调,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最近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又连续发文,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可以说是态度越来越坚决,措施越来越强硬,谁触动了这根红线就处理谁;哪个地方出现了问题,就追究行政一把手的责任。所以说,在土地问题上我们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和轻视心理。第二,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我们开展此次打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我市督查指导工作时提出的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把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落到实处。一是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市政府经过研究,重新调整了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拨付专项资金65万元,县(区)、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层层落实责任,由政府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支持监察机关、国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专项资金到位,坚决排除干扰和阻力,促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二是严格执法,抓好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办。要按照通知精神,对2006年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类用地情况进行逐宗登记。根据排查结果,着重对违法违规批地、违法占地、未批先占、以租代征、边批边占、批少占多等各类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尤其是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批少占多的,要责令退回多占的土地并进行立案查处;对边报边占的,要责令停工并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长效机制。在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要注重抓好事前预防,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防范监管体系,通过“挂牌施工”等手段,把违法用地制止在萌芽状态。同时,要认真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土地的关系,做好项目用地的前期预审工作,决不能“先上车后补票”;要坚决收回已批但长时间未用的土地,建立高效、动态的管理机制;要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想方设法缓解用地紧张与又好又快发展之间的矛盾。
(政务信息办)
我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源,进一步把全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引向深入,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进一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监委、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进一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的安排,我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具体内容为:对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的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情况进行复查;对2006年10月至今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对2006年10月至今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并作处理,符合立案条件和标准的要予以立案;对已立案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定性进行复查,定性不准的要予以纠正,并重新处理;对立案查处案件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复查;对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复查;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特别是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批少占多的违法占地行为,要责令退回多占的土地并进行立案查处;对边报边占的违法占地行为,要责令停止施工并进行立案查处;对以租代征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政务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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