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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商品房明码标价新规定
近日,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市物价局出台了《大同市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规范了我市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价格行为,为有效维护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秩序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提供了价格政策保障。规定要求,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商品房等)的房地产经营者和中介机构,必须在房屋交易场所、售楼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统一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商品房价目表》,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商品房,其平均销售价格要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基准价格进行标示;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房,由房地产经营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主制定价格进行标示。
规定明确要求,商品房销售时不得收取所标示价格(收费)以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房地产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不得以任何形式转手加价;对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
(市物价局)
〔县区动态〕
灵丘县六大举措彻底整治环保违法行为 一是对7家企业予以关停,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电力部门彻底断电,供水部门停止供水,企业限期补办手续。二是对11家企业取缔淘汰,采取断电措施,供水部门停止供水,未通过环保验收,不得恢复生产。四是对10家企业限期治理,环保部门加强监管,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改。五是要求各有关企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治理方案,抓紧治理。六是县“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联合执法,按照各自职责,对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查处。
(灵丘县政府)
阳高县集中精力抓新农村“十大项目建设工程” 一、总投资1016万元的绿色蔬菜储运集散中心,争取年内建成;二、总投资1000万元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年内建成运行;三总投资2538万元的基业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优质种猪繁育场扩建项目,力争年内建成;四完成总投资1400万元的新和堡移民新村建设工程;五完成总投资210万元的整村推进项目;六是完成200万元的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七是开工建设的总投资400万元的有害生物预警控制区域站项目;八完成总投资1712万元的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和全省六大造林绿化工程;九完成投资450万元的五官司屯镇5村1.2万亩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实施好张官屯、陈官屯、北徐屯三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十总投资1600万元的马铃薯优势农产品基地示范县项目,今年重点完成100亩中心示范区建设和20个新薯种的试验。
(阳高县政府)
大同市农行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大同市农行认真落实国家宏观金融调控政策,将发展储蓄存款做为稳定客观宏观金融、筹措支农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增加经营收入、加快自身发展的重要工作,通过政策激励、打造精品网点、精品网点带动全行业务发展等策略,实现了储蓄存款持续稳定增长。截止6月30日,全行储蓄存款余额达95.1亿元,比年初净增8.5亿元,完成省分行下达全年任务12.6亿元的67.5%。储蓄存款增量绝对额占全省增量40亿元的21.25%,排名第一。
(市农行)
城区从三个方面推进节能技术 一是改革煤炭行业的采煤方法,提高生产资源回收率。到“十一五”期末,力争使煤炭回采率达到75%以上;二是积极推进新建项目采用节能建材,加强建设过程中节能设计和应用,促使新建项目在现有基础上节能50%,同时加强对已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三是加强电力节能设备的推广力度,实现用电智能化管理,争取使城区各企业、事业单位、公共设施等都采用新型节电产品,使能源消耗进一步减少。
(城区政府)
我市上半年国土收益再创新高 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上交土地出让金纯收益32303万元,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共计21740万元(其中05年3961万元、06年1220万元、07年5578万元),协议出让共计10563万元。今年上半年,累计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5517万元。已经完成省厅下达我市全年6000万元任务的92%。
(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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